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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周廣東警方公佈了一起涉嫌利用虛擬貨幣OTC交易進行洗錢的犯罪事實。詐騙分子先利用偽造的火幣網站進行詐騙,然後再通過某團伙進行OTC洗錢,將詐騙獲得款項轉移到境外賬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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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一季度以來央行反洗錢力度空前,涉及反洗錢的罰款已經幾乎等同去年去年。幣圈多家從事OTC、交易、借貸等領域的企業,也證實,近期受到來自地方金融局與公安更加頻繁的調查。

綜合廣東當地媒體報導,廣州白雲警方打掉了首個利用數字貨幣為電信網絡詐騙”洗錢”的團伙,抓獲12名涉案嫌疑人,刑事拘留6人,繳獲電腦、手機、銀行卡、u盾等涉案物品一批。

事情來龍去脈是:2019年11月,A先生在瀏覽某微信公眾號推文時,掃碼加入了一個投資微信群,群裡經常有人發布一些所謂的”利好消息”。關注了一段時間以後,A先生被境外炒比特幣的投資”項目”所吸引,於是聯繫了發布消息的人。按照其提供的一個投資平台網站及操作方式,在今年1月,A先生第一次向平台提供的賬號匯入了人民幣10萬元。這筆錢投下去後,A先生髮現他在平台的賬戶獲得了相當可觀的”收益”:最高的時候,十萬元的收益能達到三四萬。於是他不斷追加投資,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A先生先後向平台提供的不同銀行賬戶共匯入了人民幣310萬元。

到了2月底,原想著大發橫財的A先生突然被平台通知,他投資的項目”爆倉”了,錢款大幅虧損。同時他還發現,平台賬戶顯示的餘額根本無法操作提現。這時他才醒悟過來,自己是遇到了電信網絡詐騙,於是立即向警方報案。據辦案民警介紹,那個投資平台就是一個假網站,當客戶投入較大金額時,犯罪分子就把網站關掉,然後通過各種賬號把錢轉走。

廣州白雲警方接到A先生報案後,立即組成專案組全力展開調查。4月底,白雲警方根據線索,組織警力兵分五路,分別在廣東揭陽、汕尾、佛山以及廣州增城等地,將包括彭某騰、彭某利在內的12名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。

嫌疑人落網後,向警方交代了他們”洗錢”的過程:在賬戶收到詐騙犯罪分子轉入的錢款後,他們會將錢款轉入微信或支付寶,購買平台提供的可以靈活取現的互聯網金融基金產品。接著用這些資金私下買賣數字貨幣,並從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。根據嫌疑人所述,警方調查核實初步發現,他們通過數字貨幣為詐騙團伙”洗錢”不到半年時間,就獲利人民幣30餘萬。

5月9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發布了《2019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》,提到利用虛擬幣及第三方非法平台洗錢的現象增多,進一步加大了犯罪線索的偵查和追踪難度。

去年以來由於對博彩、洗錢等支付渠道嚴查,比特幣、USDT等逐漸成為不少平台的主流支付渠道。與此同時還出現了大量構建於加密貨幣上的博彩平台。例如孫宇晨的波場DAPP絕大多數均為博彩類應用。

朝鮮黑客事件也引發監管層關注。2020年03月02日,美國司法部以協助朝鮮黑客陰謀洗錢和無證經營匯款為由,對名為田寅寅和李家東兩位中國人發起了公訴,並凍結了他們的全部資產。

目前中國主流交易所已與金融局、公安等監管機構有密切合作。例如火幣在2018年7月啟動研發“占星系統”,於2019年9月順利開啟內測,今年4月13日正式推出,針對可疑或惡意、暗網、混幣服務等有風險的資產,實現主動追踪、流入平台自動處置、關聯分析橫向打擊的目標。

但是,對於中小型交易所以及OTC、借貸等服務商而言,他們並沒有一套統一的偵測模型,更多只能依靠KYC實名認證等進行防範。此外,加密貨幣目前相關的法律法規比較模糊,傳統金融領域的法律法規無法完全套用。

3月22日,中國央行在官微發布315警告,稱通過對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提現數據進行分析發現,存在比特幣多次小額累計轉入、一次大額轉出清零的現象,符合洗錢行為的基本特徵。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由於具有匿名性和全球性的特點,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,具有較大社會風險。

本文來源:陀螺財經/ 文章作者:吳說區塊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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